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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自主招生 2019-05-20 12:01:52 10 作者:李一老师

导读: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5年在自主招生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一、领导机构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5年在自主招生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2015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录取计划可录取专业
应用型卓越项目20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50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涉外型卓越项目30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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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环节时间内容
1报名2015年3月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5日接受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5年3月15日15:00关闭)
2资格审查2015年3、4月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3公示资格审查结果2015年4月底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4测试2015年6月13日、14日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5公示测试结果2015年6月22日前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6录取2015年7月录取
7公示录取结果2015年7、8月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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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及报名分组

(一)报名条件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报名条件如下,考生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

1.条件一

条件一分为语文类学科竞赛获奖、英语类学科竞赛获奖和自然科学类竞赛获奖三种。凡高中阶段(应届生限2012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往届生限2011年9月1日后所获奖项)在此三类竞赛中达到以下要求奖项者,均可向我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类别比赛奖项要求
语文类学科竞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英语类学科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国日报》社主办)获奖者
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主办)
自然科学类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决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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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原件,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或已获奖但证书尚未发放者,恕不接受报名。)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类学科竞赛为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获奖作品。

2.条件二

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申请。

符合本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同上)、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可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

(二)报名分组

“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报名条件见下表:

报名组别报名条件
应用型卓越项目
  1. 自荐条件一:语文类学科竞赛

2.自荐条件一:自然科学类竞赛
3.自荐条件二
涉外型卓越项目1.自荐条件一:英语类学科竞赛
2.自荐条件二

凡符合上表所列报名条件中任意一项者即可报名相应项目。“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不得兼报,不得中途更改报名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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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四)公示

2015年6月22日前,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2015年7月,对填报我校志愿且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2015年7月-8月,我校将公示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七、咨询方式、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中学、专家及社会团体,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报到。报到时,应当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准参加测试。

2.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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